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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零件》涉教唆殺人?正崴郭台強喊冤並將提告

2017年08月11日 12:17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

 

針對翁炳堯今天赴北檢告發正崴(2392)集團及中影董事長郭台強與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殺人,郭台強今天表示,本人夫婦不認識翁炳堯,從未直接或間接與其聯絡聚會,依據台北地檢暑偵查後釐清的事實,翁炳堯等槍手集團於96年3月開始謀議,當時本人配偶羅玉珍尚未付款購買中影公司,未取得中影公司任何股權,沒有槍擊蔡正元以取得中影公司經營權的必要,這件事很離譜,本人對於三立新聞台身為電子媒體竟未經過任何查證連續播放誣陷本人教唆殺人的言論,配合翁炳堯炒作新聞,深感失望,將針對翁炳堯及周武榮提起刑事誣告自訴,並委請律師追究三立渠等加重誹謗罪。

翁炳堯因民國96年蔡正元服務處槍擊案,提供槍彈遭判有期徒刑5年5月定讞,他在假釋出獄期滿後,昨天赴北檢自首做了偽證並告發馬英九及郭台強教唆殺人,對此,郭台強今天召開記者會,痛批此事很離譜。

郭台強表示,有關蔡正元立委服務處槍擊案,其前因後果與本人完全無涉,相關嫌犯亦已定罪判刑並服完徒刑,蔡正元先生針對該槍擊事件早於民國98年亦曾對包含本人在內的中影公司股東提起殺人未遂告訴,案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後認定蔡正元對本人所告訴的情節均非屬實,據以做成不起訴處分確定,以上皆為可查證的事實。

郭台強強調,本人夫婦不認識翁炳堯,從未直接或間接與其聯絡聚會,依據台北地檢暑偵查後釐清的事實,翁炳堯等槍手集團於96年3月開始謀議,當時本人配偶羅玉珍尚未付款購買中影公司,未取得中影公司任何股權,沒有槍擊蔡正元以取得中影公司經營權的必要;再者,本人配偶羅玉珍於96年6月中旬支付中央投資公司有關買賣中影公司股權股款後,蔡正元於96年6月25日召開中影公司股東常會,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主動表示「中影(六月)二十五日開完股東常會,以七天時間通知,下周二開董事會討論召開臨時股東會事宜…,最遲七月三十一日或八月一日就會進行董監事改選與交接…」(自由時報96.06.27 A3版),可知蔡正元本即規畫於96年七月底八月初移交中影公司經營權予本人配偶羅玉珍,該項規畫對本人等有利,何需再買兇殺害正在執行對我等有利規畫之蔡正元委員?翁周二人之說詞顯係昧於事實的杜撰之詞;此外,96年8月赴台南係受邀洽商,與翁炳堯等人沒有任何接觸,翁炳堯預備殺人案業經判決有罪確定,卻於服刑完畢後,翻異前供,不實指稱認識本人,且由本人指使其教唆殺人,甘冒刑法誣告、偽證等罪責,背後究竟有何意圖,或受何人指使,請檢調單位查明,為捍衛本人名譽,將對翁炳堯、周武榮提起刑事誣告自訴,其他具體事證將交由法院依法處理。

針對三立新聞台部分,郭台強表示,三立新聞台之新台灣加油節目形式上雖是政論節目,但教唆殺人為刑事上重罪,製作單位及主持人連續數日以新聞追蹤報導之方式,在節目上放任翁炳堯、周武榮律師無的放矢,並與姚立明等部分節目來賓持續以未經查證之虛構情節明示或暗示影射誣指本人教唆殺人,標題聳動駭人聽聞,報導不實之指控,嚴重汙衊本人聲譽,三立電視台為了炒作節目不斷採用翁周二人片面之詞且配合其說詞設計聳動之標題為其造勢,嚴重違反媒體中立自律之最高原則,對本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本人對於三立新聞台做為電子媒體竟未經任何查證連續播放誣陷本人教唆殺人之言論,配合翁炳堯炒作新聞一事,深感失望,將委請律師追究渠等加重誹謗之罪責。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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